《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》明确雨污水管线可纳入综合管廊,并对雨污水管线在管廊中布置作了技术规定。《规范》规定排水管道应采用分流制、雨水可采用管道或管廊结构本体。
重力流排水管道纳入综合管廊关键是技术问题。
设计重点:结合雨污水系统的高程,因地制宜考虑雨污水管是否纳入综合管廊;结合地下空间和海绵城市建设,布置综合管廊雨水舱。
案例(一)
二舱布置,为综合舱(给水、再生水、污水、电力和通信)和燃气舱。
特点:支线管廊,结合道路生态植草沟排水。
案例(二)
三舱布置,为综合舱(给水、再生水、污水、电力和通信)、雨水舱和燃气舱。
特点:支线管廊,结合地下空间,雨水管埋深较浅。
案例(三)
四舱布置,为水管舱(污水和再生水)、综合舱(给水、电力和通信)、雨水舱和燃气舱。
特点:支线管廊,结合雨水调蓄。
案例(四)
四舱布置,为电力隧道舱、综合舱给水、再生水、电力和通信、雨(污)水舱和燃气舱。
特点:干线管廊,结合电力隧道和雨水调蓄。
案例(五)
三舱布置,为综合舱(给水、再生水、污水、热力、电力和通信) 、电力隧道舱和燃气舱。
特点:干线管廊,雨水没纳入管廊,结合电力隧道。
案例(六)
五舱布置,为雨舱2舱(与其他三舱分离布置)、污水舱、综合舱(给水、再生水、电力和通信)和燃气舱。
特点:支线管廓,结合地下空间。